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
〔六届〕第二十四号
《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已经2025年10月30日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,并经2025年11月26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,现予公布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25年11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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