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《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的决议

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关于批准《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决议

(2025年11月26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)

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了《玉溪市通海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,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,决定予以批准,由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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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杨竣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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